2018年8月,《耕地占用稅法(草案)》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!草案明確,占用耕地建房等將繳納耕地占用稅!那以前建房占用的耕地要交稅嗎?不同情況不同處理!
一、以前建房占用的耕地要交稅嗎?
根據(jù)耕地占用稅法草案規(guī)定,具體交多少要根據(jù)一個縣級單位的人均耕地占用面積不同來確定,人均占有耕地越少的縣,所需繳納的稅額越多,人均占有耕地越多,占用耕地交稅就越少。
稅法草案按照縣級單位的人均耕地面積的不同,在每平方米5-50元范圍內(nèi)劃分4個檔次:
1、人均耕地不超過1畝的地區(qū)(以縣級行政區(qū)為單位,下同),每平方米為10元至50元;
2、人均耕地超過1畝但不超過2畝的地區(qū),每平方米為8元至40元;
3、人均耕地超過2畝但不超過3畝的地區(qū),每平方米為6元至30元;
4、人均耕地超過3畝的地區(qū),每平方米為5元至25元。
有些農(nóng)民朋友對這一稅法比較關注,也對一些問題充滿疑慮,有人提出自己以前建設房屋占用了耕地,是不是耕地占用稅法出臺以后就要開始交稅了?對于這個問題,因為還沒有相關實施細則,我們只能是做個猜想和討論,應該會分以下兩種情況對待。
情況一、如果取得相關證件,則不應收稅
這些證件包括房屋建設許可證、宅基地證、不動產(chǎn)登記證等,這個證件的其中一個,就足以證明你的耕地已經(jīng)由農(nóng)用地轉為建設用地,有的可能按照《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》已經(jīng)繳納了相關稅費,再加上法律實施有一個從舊兼從輕的原則,這類占用耕地建設的房屋是不用交稅的。
情況二、如果不能證明房屋占用耕地合法性,則應該交稅
也就是說,你已經(jīng)占用耕地建設了房屋,但你建設房屋時沒有任何批準的證件,以后也沒接受處罰,補辦手續(xù)和證件,那就說明你的房屋是一種違建狀態(tài),所占用的土地仍然是耕地,如果你的房屋符合建設規(guī)劃,耕地占用稅法出臺后是應該交稅的。
二、哪些情況可享受稅收優(yōu)惠政策?
1、軍事設施占用耕地可免征耕地占用稅;
2、學校、幼兒園、社會福利機構、醫(yī)療機構占用耕地可免征耕地占用稅;
3、農(nóng)村烈士遺屬、因公犧牲軍人遺屬、殘疾軍人以及生活困難的農(nóng)村居民,在規(guī)定用地標準以內(nèi)新建自用住宅繳納耕地占用稅確有困難的可免征耕地占用稅;
4、鐵路線路、公路線路、飛機場跑道、停機坪、港口、航道、水利工程占用耕地減征耕地占用稅(減按每平方米2元征收);
5、農(nóng)村居民在規(guī)定用地標準以內(nèi)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,減征耕地占用稅(按照當?shù)剡m用稅額減半征收)。
以上就是耕地上建房是否需要繳納耕地稅的相關介紹了,希望對大家有幫助。